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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Information disclosure
信息公开指南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方法>的通知》,本单位编制了《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公司网站(以下简称“本单位网站”)上查阅本《指南》和《目录》。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渠道

1、通过本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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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各营业厅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信息公告栏、公告牌、电子屏幕,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查阅服务;

3、通过发放文件资料、用气服务指南、温馨服务卡、温馨告知、致客户函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4、旷远能源信息公开咨询中心

  咨询电话:0594-2788538(仅供信息公开相关咨询)

  电子邮箱:sybzhb@fjkygroup.com(仅供依申请公开答复使用)

  通讯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海丰中街旷远办公楼4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相关公司信息。详见《目录》(https://www.kynyyyt.com/info-mulu.html)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依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办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部分),现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获取信息。书写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本单位信息公开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确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本单位网站下载),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在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时,申请人必须签名或盖章并如实填写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形式、获取信息的方式。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和明确。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证照办理、款项和物品拨付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本单位需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对和确认。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条例》和《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只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做到“一事一申请”。对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申请人需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

)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我司采取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我司会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司不再处理该事项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海丰中街旷远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 351100 

联系电话: 0594-2788538

电子邮箱: sybzhb@fjkygroup.com(仅供依申请公开答复使用)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8:00-12:00;13:30-17: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二)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海丰中街旷远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 351100 

联系电话: 0594-2788538

电子邮箱: sybzhb@fjkygroup.com(仅供依申请公开答复使用)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8:00-12:00;13:30-17: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更正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